为积极响应国家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的号召,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,有效解决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痛点问题,4月12日下午,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召开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质量评价标准》课题启动会。
会议汇聚了行业专家、地市协会负责人、企业代表,特别邀请了省高院法官、仲裁员,共同探讨工程造价鉴定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路径。会议由常务副秘书长丁燕主持。
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钟鑫,介绍了浙江中达工程争议评审与纠纷调解研究院的成立背景、职能定位及未来规划。
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、本标准主编齐国舟详细阐述了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质量评价标准》的编制目标、框架设计、原则思路及实施方案,力求构建科学、合理、可操作的评价体系,为行业提供统一规范。
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、建设工程审判团队负责人卢世昌法官作为特邀编委,特别发来贺信。杭州仲裁委员会代表、杭州房地产仲裁院仲裁秘书尹波玲发言。
分别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,强调了标准制定对于统一裁判尺度、提高审判效率的积极作用;从仲裁实务角度,分析了标准在纠纷解决中的应用前景,提出了加强标准与仲裁机制衔接的建议。
交流环节,各参编专家围绕行业现状、存在问题及课题对解决问题的作用等方面展开了深入讨论。专家们结合自身实践经验,提出了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从不同角度剖析了课题的重要意义。大家一致认为,制定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,对于提升工程造价鉴定质量、规范市场秩序、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,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。
省造价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奎作会议小结。他高度评价了本次启动会的成果,对各位专家、代表的积极参与和宝贵建议表示感谢。他强调,造价鉴定是工程争议解决的“定盘星”,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、市场秩序和行业公信力。制定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质量评价标准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,也是协会服务会员、推动行业进步的重要举措。要让每一份鉴定结论既能经受住技术推敲,又能通过法律检验,真正实现“让技术回归真相,让司法守护公正”。
一是强化协同,构建多行业融合参与的生态。
二是注重实践,打造“案例驱动”研究方式。
三是勇于创新,抢占“数字化”高地,探索“智慧鉴定”技术生态。
四是严格管理,确保课题“时效与质量”双达标。
《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质量评价标准》的制定,是一项功在当下、利在长远的事业。它是行业自律的“度量衡”、司法裁判的“参照系”,行业健康发展的“导航仪”。随着课题研究的深入推进,期待各参与单位和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,紧密协作,按照课题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工作,使课题成果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实际行动,在提高鉴定水平、保障各方权益、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为构建更加科学、合理、高效的工程造价鉴定体系贡献力量。